男子谎称加盟诈骗金额120,582.88元,吉水法院判了……


创业的小伙伴要小心了

以为加盟就能稳赚不赔?

殊不知就有不法之徒

盯上了你手中的“加盟费”


近日

吉水县人民法院

公开宣判了一起诈骗罪案件

法院判决

被告人唐某犯 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件 详情

2021年10月起,被告人小唐明知自己未取得食品用洗涤剂生产许可,流窜至分宜、吉水、新干、永丰等地,通过新办电话卡并注册微信,临时短期租用车库等低价店面,购置塑料桶及原料等准备工作后,开始实施诈骗。


如何进行诈骗的?

小唐在微信平台发布广告,谎称自己在当地经营洗洁精业务一年多,客源稳定、月盈利过万等事实,以自身业务忙不过来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加盟其虚构的洗洁精作坊,诈骗金额合计120,582.88元。

到案后

小唐认罪了吗?

当然没有!


小唐  辩称

我与其签订转让协议的每个人(被害人),都给他们提供了客户、配方及购买原材料的店。这五起转让行为,我的目的是创业,帮他们赚钱,没有诈骗的故意,不构成诈骗犯罪。


唐某的辩解与本案事实不符。其所谓的创业,就是虚构一个能轻松赚钱的洗洁精作坊,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即签订转让或合作协议,收取转让费后即跑路。帮被害人赚钱更是一句空话,本案被害人没有一个在接收其所谓的洗洁精作坊后赚了钱,其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小编提醒

创业需谨慎

切记不要被“花言巧语”冲昏了头脑

如果发现自己遭遇诈骗

请第一时间报警

End




来源:吉水县法院

责编:陈宝明

二审:郭海红

三审:刘麓峰


尊敬的全县父老乡亲:

近期,您可能会接到0791-123400791-86312345电话,请放心接听,这是江西省民调中心的访问电话。请您抽出宝贵时间,积极支持配合、耐心回答访问员的所有问题,当好吉水形象“代言人”。您的鼓励和肯定,是对平安、廉洁、美丽吉水的最大支持,也是对吉水人民尤其对辛勤奋战在各条战线上党员干部的最大鼓励,更是激励我们勇往直前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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