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石阳林场乌江分场罗坑工区茶园20年经营权转让网络竞拍

吉水县石阳林场乌江分场罗坑工区茶园经营权转让项目定于2023年3月7日上午9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举行网络竞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一、项目编号:JY23JX08007554号

二、竞拍标的及起始价

位于吉水县乌江镇余江村石坑组老上庵山场茶园经营权转让,转让期限:20年。1号小班面积约324亩,2号小班面积约278亩,小班总面积602.0亩。承包经营权起始价:26.55万元/年,竞拍保证金:5万元。

三、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6日17时止

    展示地点:乌江镇余江村石坑组老上庵

四、报名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种植经营茶叶许可证资质的企业。

3、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流程

第一步:资格审查:有意向的竞拍人在2023年3月2日前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水县石阳林场(资格审查联系电话:郭先生13970621382、周先生13879602069)办理竞拍报名资格审查,在取得《资格审查确认书》后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咨询电话:15779621055夏女士)。

第二步:网上注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竞拍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已经注册的,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同时上传《资格审查确认书》,经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审核确认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特别提示: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第三步:缴纳竞拍保证金:经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审核确认后的竞拍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银将竞拍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2.竞拍人报名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拍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拍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拍资格、不能参与竞拍。交易活动结束后,出账人凭身份证明和转账单据到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才能退付以上无效竞拍保证金。

   六、竞价须知

    1、有意竞拍者应在参加竞价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拍行为负责。

    2、竞拍人在竞价开始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拍人自行负责。

3、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7日上午9:00开始,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延时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1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七、成交后竞得人注意事宜:

1、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内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款,并签订《茶园承包经营合同书》。若竞得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签订《茶园承包经营合同书》,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2、产权交易服务费:①竞得人应按成交总额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并在竞拍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清。②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的收费标准,并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16】22号)有关交易服务费按50%收取的规定,竞价成交后,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交易服务费按成交总额的1.4625%收取(服务费未达900元的按900元收取)。

3、该茶园初建于2021年,面积602亩,茶树品种源自浙江安吉白茶,有黄金芽、白叶一号等品种系列,配有灌溉系统,已成经营规模,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竞得人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其茶叶品种改造、转租,但须事前征得出让方书面同意,否则,出让方有权因此解除合同。茶园由竞得人自行组织生产和销售,承担产销中的一切债权和债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让方不得干涉竞得人经营,竞得人应守法经营,不得偷税漏税。

4、承包方式

①竞得人交纳承包金,中标后的第1、2年(2023-2024年)竞得人按中标价支付承包金到出让方;第3、4年(2025-2026年)承包金每年按上年的基数上递增5%支付;第5-15年(即2027-2037年)开始,承包金每年按在上年基数上递增10%支付;第16年(即2038年)开始,承包金每年按2037年承包金标准支付,至第20年(即2043年)合同期满。

②竞得人在签订《茶园承包经营合同书》时,应向出让方交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如竞得人在承包经营期间单方悔约、违约,出让方可罚没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如无抵扣款项,无息退还。

③竞得人在中标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2023年承包金,之后每年的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的承包金。出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出具正式票据。

5、竞得人在承包经营期内,应尽力将茶园经营建设搞好,做好园间管理,不得疏于管理致使茶园荒芜,期满将茶园交还给出让方时应保证茶园林相完好,若因竞得人管理不善,造成茶园茶树缺行,或大面积荒废(包括人为火灾),交还茶园时,竞得人应承担补栽、补造恢复基本林相的相应营造费用(补植补造前三年的费用)。

6、出让方可在其职能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竞得人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如有林权纠纷由出让方负责解决。竞得人在承包经营中出现安全责任等事故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概不负责。

 八、退还保证金:未竞得人所交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原渠道退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竞得人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交易中心凭出让方出具的《中标单位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原渠道退还。

    九、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服务热线)

    2、吉水县石阳林场             13507963542郭先生

 3、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0796-8680292王女士

    4、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0796-8112366

15779621055夏女士

附:《资格审查确认书》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0日

资格审查确认书(存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方提交的吉水县石阳林场乌江分场罗坑工区茶园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             )参与竞买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你方所提交资料符合本次转让公告的规定和要求,现确认你方具备参加本次吉水县石阳林场乌江分场罗坑工区茶园经营权转让竞买资格。请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此《资格审查确认书》进行网上报名,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

吉水县石阳林场

2023年   月   日

资格审查确认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方提交的吉水县石阳林场乌江分场罗坑工区茶园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     号,)参与竞买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你方所提交资料符合本次转让公告的规定和要求,现确认你方具备参加本次吉水县石阳林场乌江分场罗坑工区茶园经营权转让竞买资格。请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此《资格审查确认书》进行网上报名,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

吉水县石阳林场

2023年   月   日

茶园承包经营合同书(样本)

甲  方:吉水县石阳林场

乙  方:

甲方将位于吉水县乌江镇余江村石坑组老上庵山场茶园经营权,经过2023年  月  日公开招标程序进行转让,由乙方中标并获得其承包经营权。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管理范围及基本情况:甲方茶园初建于2021年,面积602亩,茶树品种源自浙江安吉白茶,有黄金芽、白叶一号等品种系列,配有灌溉系统,已成经营规模(经营范围详见所附地形图,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茶园在承包期内的所有权归甲方,但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归乙方。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其茶叶品种改造、转租等方式处置,但须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因此解除合同。茶园由乙方自行组织生产和销售,承担产销中的一切债权和债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乙方应守法经营、不得偷税漏税。

三、承包经营期限为二十年,即自2023年   月   日至2043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由甲方收回经营权作另行处置。

四、承包方式:(1)交纳承包金,乙方承包金中标价为   元/年。中标后的第1、2年(即2023-2024年)承包金乙方按中标价支付;第3、4年(即2025-2026年)的承包金,每年按在上年的基数上递增5%支付;自第5年(即2027年)开始,承包金每年按在上年的基数上递增10%支付,至第15年(即2037年)结束;自第16年(即2038年)开始,承包金每年按2037年承包金额标准支付,至第20年(即2043年)合同期满(每年交纳承包金额详见附表)。(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还应向甲方交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单方悔约、违约甲方可罚没该履约保证金,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如无抵扣款项,甲方应悉数退还,不计利息。(3)乙方应在中标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2023年承包金,之后每年的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的承包款,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出具正式票据给乙方。(4)乙方除此之外,不再向甲方交纳其他任何费用或实物。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如该项目以甲方名义争取到的补助资金归甲方,甲方可视乙方经营管理现状,以奖励的形式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助;如以乙方名义争取到的补助资金可由乙方自行使用在茶叶基地的经营上。在承包期内若国家等征占用茶园林地,甲乙双方均无条件配合,所得林地、苗木补偿归甲方,其经营损失补偿归乙方,且甲方须依据所占林地比例相应扣减乙方之后每年的承包金。

六、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应尽力将茶园经营建设搞好,做好园间管理,不得疏于管理致使茶园荒芜,期满将茶园交还给甲方时应保证茶园林相完好,若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茶园茶树缺行,或大面积荒废(包括人为火灾),交还茶园时,乙方应承担补栽、补造恢复基本林相的相应营造费用(补植补造前三年的费用)。

七、甲方可在其职能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如有林权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出现安全责任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反悔,如一方违反合同条款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合同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县国资办、县林业局各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责编:陈宝明

二审:郭海红

三审:刘麓峰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