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举行公开听证公告


公  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下周二)下午3时

二、听证地点:县人民检察院南楼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1.需要在听证会旁听的人员必须提前向吉水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得到回复后方允许携带有效证件进入听证会会场。

2.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以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3.听证会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或者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4.参加听证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斌    

电  话:0796-8683892

地  址:吉水县文峰镇万里大道109号


特此公告。



吉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0日



来源:吉水检察

责编:向佳

二审:郭海红

三审:刘麓峰

亲爱的吉水市民:

如果您和您的家人接到了0791-12340、0791-86312345”或显示为“社情民意调查热线”的来电,那么恭喜您成为吉水的“代言人”,请不要挂断,不要拒接,耐心倾听,真诚回答。“非常满意”、“得十分”、“知道”、“安全”、“成效很好”是您对吉水最美的赞赏,是吉水最有底气的自信。“人人都说家乡好”您的鼓励和肯定,是对吉水建设的最大支持,也是对吉水人民尤其对辛勤奋战在各条战线上党员干部的最大鼓励,更是激励我们勇往直前的强大动力!

我们百倍努力,只为您十分满意!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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