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仰猪翻”获赔付 锦旗相送表谢意

“法官,太感谢你了,我的生猪赔偿款已经到账了。”近日,当事人何某来到吉水县人民法院八都法庭,将一面印有“为民服务、高效司法”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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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2023年9月,何某与蒋某口头约定由蒋某为何某运送生猪。9月下旬,某如期驾驶一辆重型结构货车为何某运送价值23万元的生猪,但在运输过程中,蒋某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致使车上部分生猪死亡,剩余活猪被蒋某自行处理完毕。蒋某未向何某支付剩余活猪货款和生猪损失赔偿款,何某因此诉至法庭,要求蒋某以及蒋某驾驶车辆挂靠公司某物流有限公司承担何某生猪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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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法庭经审理认为,蒋某因其自身的不当驾驶行为导致原告何某的财产权益受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蒋某驾驶运送生猪的车辆实际挂靠在某物流公司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综上,法官判决何某价值23万元的生猪损失由司机蒋某和其挂靠的某物流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本案赔偿款也在判决生效后不久履行完毕,于是就有了开头何某向法官赠送锦旗这一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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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安全,国家对机动车营运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机动车进行道路运输经营必须具备经营资质,机动车挂靠的实质就是挂靠者租借被挂靠者的运营资质进行机动车车辆道路运输经营。为有效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减少不具备经营资格的主体从事车辆运输经营的违法现象发生,进而降低交通事故隐患,保障公共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车辆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且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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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八都法庭周谊

责编:周春蕾

初审:袁平

二审:郭海红

三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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