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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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情 通 报
      2022年11月21日上午10时许,吉州区枫丹白露小区居民胡某(女,24岁)被告知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需居家等待转运隔离。在此情况下,胡某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外出会友喝茶并参加当日晚上宴请聚会。次日,胡某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为阳性,与胡某聚餐的多人被感染,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胡某的行为违反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目前,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已对胡某依法立案调查。
      警方提示: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引发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主动配合防疫管理,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齐心协力,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实屏障,持续巩固我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

                   2022年11月25日

                   2022年11月25日

来源:吉州公安分局

责编:陈宝明

二审:郭海红

三审:刘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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