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面清零≠防控松懈,又有几人被处理


当前青原区实现了社会面清零

就在大家都雀跃欢呼时

有一些人却开始蠢蠢欲动了

无视当前防疫规定

做出一些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


1、企图用救护车“瞒天过海”

安福籍的刘某在9月初来到青原区务工,后因疫情原因被封控在青原区某小区,由于自己无法适应封控生活,遂萌生“偷渡”回老家的想法。9月12日晚,刘某联系到在市区负责运送医疗物资的司机罗某后,悄悄从小区溜出并坐上罗某驾驶的救护车,正在值守的防疫工作人员感觉“不对劲”并报警。后南芫派出所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到驾驶员罗某,经劝说,二人主动返回。经查,罗某企图利用运送医疗物资救护车借道吉安县将刘某送回安福。目前二人均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决定、命令被处以罚款处罚。


2、叫好友接自己回老家,双双被处罚

9月14日17时30分许,因疫情管控在小区的张某感觉无聊,于是趁工作人员不注意翻越小区电动伸缩门,并叫同村好友周某骑摩托车到指定地点接自己,途中两人走小路绕过卡口回到村里后被发现,最终两人均被天玉派出所处以警告处罚,张某也被送回居住的小区。



3、从垃圾运输通道开溜,被查获

9月14日19时许,顾某在明知自家小区被封控的情况下,私自从小区垃圾运输通道外出,外出后,顾某在骑行共享单车购物途中被民警当场查获。最终,顾某被依法处以罚款处罚。



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社会面清零≠防控松懈

这些事情疫情防控期间做不得



01、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会有什么后果?

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0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不佩戴口罩的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3、出入小区、超市、菜场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4、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违反防疫规定,擅自外出、聚集,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05、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检测,会有什么后果?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6、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07、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8、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会有什么后果?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09、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10、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会有什么后果?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来源:吉安政法

责编:向佳

二审:郭海红

三审:刘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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