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城区车辆进出小区管控的公告

关于疫情期间城区车辆进出小区管控的公告

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结合当前复工复产及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公告如下:

1.县城各小区现有管控现状和单位网格化值班保持不变。

2.原则允许小区住户车辆进出本小区,有物业小区车主到小区进行登记,小区汇总名单报房管局审核,由房管局负责发放车辆通行证;无物业小区车主到社区登记,社区汇总名单报文峰镇审核后,由文峰镇负责发放车辆通行证。市外车辆需经房管局或文峰镇备案批准,才允许进出小区。

3.进入小区车辆只允许驾驶员1人在车上,其他人员一律下车步行,接受体温测量。 

4.停放在县城机动车道上的车辆由交警部门按照违法停车处理;停放在县城非机动车道上的车辆应有序、规范停放,不得阻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过渡期7天,3月28日08:00后所有车辆都按规划车位停放,违反者由交警部门按照违法停车处理;违规停放在有违停抓拍设备街道上的车辆请自行驶离,3天(3月24日08:00)后将自动抓拍取证,按违法停车处理。

5.文峰镇、房管局及各小区负责进行宣传及张贴温馨提示。

以上管控措施从3月21日(星期六)08:00开始实行,请全体驾驶员和市民朋友积极配合管控工作,自觉接受检查,规范停放车辆。

吉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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