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线检察|吉水县检察院“云开庭”公诉“剪刀手”

“现在开庭!”3月30日下午,吉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托远程视频系统开启“云庭审”,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对利用剪刀盗割幼儿脖子上黄金吊坠的曾某玉进行指控,最终以盗窃罪判处曾某玉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曾某玉好吃懒做又无经济来源,曾六次因盗窃受到刑事处罚,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觉得黄金吊坠比较值钱,针对幼儿实施容易得手,于是买来剪刀准备做名“剪刀手”。2019年9月、10月份,曾某玉乘车到吉水县城,先后在吉顺客快餐店、亿佰超市等人口密集地实施扒窃。曾某玉趁孩子父母选购物品间隙,迅速用剪刀剪断孩子脖子上的黄金吊坠,得手后快速逃离现场。公安机关接警后将曾某玉抓获归案,经开庭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特殊的疫情形势,吉水县检察院积极落实疫情防控部署,充分利用在线远程庭审系统对案件进行出庭公诉,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指控犯罪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吉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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