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双补贴”,农民“笑哈哈”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对农民购买农机具进行补贴,贷款购机还可以享受国家贴息。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吉水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立即下发《吉水县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工作方案》,对农户购买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谷物联合收割(半喂入)机四类机具实行贷款贴息。贴息额按照贴息比例*计息金额*计息利率*计息时间进行计算,其中,贴息比例为80%;计息金额按实际贷款金额计,最高不超过购机总款扣除农机购置补贴后的金额;计息利率按实际利率计,最高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人民币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计息时间按实际贷款时间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

县农机局积极作为,主动联系县农商银行,开通当天申请当天放款通道,不断激发农户购机,有效地提升了我县农机化综合水平。螺田镇螺田村农户陈仕先看着购机可以贷款贴息,立马申请贷款6万元购置了一台沃得谷物联合收割机,贷款贴息2088元,购机补贴29450元,共享受中央补贴31538元,他笑呵呵地对工作人员说:“有贷款贴息和购机补贴,当然提前买好收割机,为秋收做好准备啦!”。截止目前,全县享受贷款贴息购机户13户,贷款额度68.8万元,贴息额2.39424万元,同时享受农机购置补贴38.603万元。

(来源:吉水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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