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学习报等教辅资料费需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吉安讯(记者彭南)近日,吉水各个学校迎来开学,有些家长在问,这学期如何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何?

日前,吉水县发改委、吉水县教体局、吉水县财政局印发《关于我县2020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教辅资料费(含音像教材):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可在学生申请自愿的前提下,无偿为学生统一代购一套教辅资料。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除规定允许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代购的过程和结果要在校内公示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必须做好公示工作。各中小学校一定要将事业性收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要严格按文件收费和“赣服通”缴费(赣政务字〔2019〕22号),并在网上开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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