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八都镇“十佳清洁家庭”创建评比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八都镇“十佳清洁家庭”创建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妇联《关于在全省城乡开展“清洁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引导全镇广大妇女和家庭树立健康、清洁的家庭生活新理念,倡导文明、和谐的社会发展新风尚,积极发挥妇女带头示范作用,创建美丽乡村,改善全镇人居环境,经八都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村(社区)开展“十佳清洁家庭”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人民群众环境意识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村为主体、户户参与”,广泛开展“清洁家庭”创建评比活动,结合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全面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倡导良好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动手、户户参与争创的氛围,为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领导小组 

成立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黄锦荣任组长,镇长黄爱娟任第一副组长,镇人大主席陈金生、镇妇联主席张淑芬任副组长,成员黄晶、周小凤、王丽君、欧阳晔、陈星。 

三、评比范围 

全镇22个村(社区)。 

四、评比办法 

各村(社区)要把“十佳清洁家庭”评比活动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清洁家庭”采取群众评、群众议的方式进村入户进行检查评比,评比结果在魅力八都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对“十佳清洁家庭”进行授牌。 

五、评比标准(见附件)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9月上旬,各村(社区)组织志愿者根据评选标准集中入户广泛宣传,参与活动志愿者要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投入到志愿服务中去,并将“建设美丽乡村”的理念传递到每个农户家庭,做到家喻户晓。 

(二)组织评选阶段:2019年9月中旬,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开展“清洁家庭”评比工作。各村(社区)组织开展村级评选,每个村(社区)评选出村级“清洁家庭”2户,并将排名第一的“清洁家庭”在9月16日之前上报至镇妇联,由镇妇联组织全镇村妇联主席采取入户评的方式选出10户镇级“清洁家庭”。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9年9月下旬,八都镇党委、政府对镇级“十佳清洁家庭”统一表彰并予以每户600元的现金奖励。 

七、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一)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志愿义务宣传小分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形成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清洁家庭”评选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选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开展清洁卫生行动,维护村(社区)荣誉,共建美好家园,把评选工作深入到全村。 

(二)各村(社区)要成立督查组,建立相关督查督办机制,对评选出的“清洁家庭”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程序报批撤消其称号。 

(三)各村(社区)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已经评定的“清洁家庭”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已评定“清洁家庭”进行复评,对管理滑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摘牌,以促进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不断的再上新台阶。 

附件:八都镇“清洁家庭”评分细则

中共八都镇委员会

八都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5日

注:“清洁家庭”考核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分五个等级:91-100分为优秀;81-90分为良好;71-80分为合格;61-7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综合得分达到良好以上的家庭视为达到“清洁家庭”评选要求。

(来源:魅力八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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