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现真情,公开听证促透明—吉水县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落实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吉水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一起失火案中的三名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

据悉这是该院首次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活动,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人民监督员、乡镇代表、村委代表担任听证员,司法救助申请人及其亲属全程现场听证。

案情回顾

2019年12月16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阮某某因家门前农田内禾杆过高,影响了家鸡活动觅食,遂用一次性液体燃料打火机点燃农田内禾杆,因天干物燥造成森林火灾,此次大火致三名被害人(申请人)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山林全部烧毁。吉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多次进行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三名被害人的家庭情况:张某某丈夫早亡,儿子又罹患精神分裂症,只能依靠政府低保资助家庭开销;周某某本人身体瘫痪,常年由家人照顾,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生活十分困难;王某某丈夫早亡,家中有三个未成年女儿和一位80岁高龄老人需要她一人兼顾,生活艰辛。三名被害人中二名是村里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名是低保户,此次山林大火致使他们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也无法从被告人阮某某处获得有效赔偿,让本就生活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听证开展情况

听证会上,首先由吉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检察机关受理司法救助案件范围及救助条件等规定,阐述对申请人是否应予救助及确定救助金额等具体意见和依据;其次由被害人作为司法救助申请人,现场陈述申请救助的事项和理由;再次由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和听取申请人陈述后,就案件的情况和申请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充分发表评议意见。听证会评议后一致认为:三位申请人系贫困户,因受失火犯罪而致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可以对三位申请人予以司法救助。

申请人张某某表示,她丈夫因患病去世,家庭生活本来就困难,现因失火致其山场上的林木资源被销毁,使其生活收入难以为继。检察院及时开展司法救助,不仅对他贫困家庭的生活来源提供很大帮助,更让她对今后的生活充满信心。

人大代表表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刑事被害人权益保护,对因案致贫当事人及时予以司法救助,既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人性化,同时也通过公开听证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确保司法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检察发力助推脱贫攻坚,起到了很好地示范作用。

近年来,吉水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江西省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等工作规定,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共计9件10人,现已发放司法救助金29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来源:吉水检察

编辑:李强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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