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餐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0号、第21号),根据《吉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2021年第1号)要求,全面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效果,公告如下:

一、村组、社区个人自办结婚宴、寿宴、丧宴,迎神庙会、祈福会、文艺巡演、团拜庆典等群众集会活动一律取消,单位、部门、项目地、企业自办年会、晚会、大型慰问、跨年庆聚餐聚会、室内外大型商业活动等一律取消。

二、各餐饮经营单位营业期间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承办结婚宴、寿宴、丧宴、年会、年夜饭等聚餐聚会活动,严禁以不同人员点餐等模式变相承办,严禁拼桌。

2.顾客一律凭健康码戴口罩进店,督促做好个人防护。

3.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排队就餐人流密度,提倡使用二维码扫码点餐、结账。餐饮服务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对就餐人员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4.餐饮服务单位要控制餐厅就餐人数,按正常满接待人数的一半左右接待就餐人员。拉开桌椅间距,确保餐位间隔在1米以上,如桌椅固定无法移动,要明确标识出非就餐座位。

5.备好电子测温仪(测温计)、ロ罩、洗手液、医用消毒液、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等防疫物资。

6.对食品加工、就餐场所进行全面消杀清洗,食品各类相关工用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每天对营业场所、用具等进行消毒,餐后一桌一消毒,消毒液原则为75%酒精。

7.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晨检、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加工制作食品应烧熟煮透,尤其是海鲜产品、肉类、冷链等食品再加热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三、若未按本通告要求执行,一经查实,责令停止营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本公告自即日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吉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编辑:董俊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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