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人,这些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请您知悉!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全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泰和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重向您提示:请您自觉抵制并远离非法集资。面对不断翻新、花样繁多的非法集资行为和利益诱惑,一定要端正心态,谨慎识别,切记“你盯着人家的高息,人家盯着你的本金”,对“高额回报”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保障财产安全!现将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向您揭示: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1.未经国家有权机关批准;

2.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及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3.承诺高额回报;

4.表面形式合法甚至很光鲜,实质是用以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

二、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1.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返利”“购车返现”“消费等于赚钱”“看广告赚外快”“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打时间差,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的;

2.以互联网金融、虚拟数字货币、区块链、扶贫、慈善、互助、P2P、担保、金融信息服务等名义聚集资金,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3.以投资咨询、财富管理、投资入股及委托理财的方式,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非法吸收资金的;

4.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5.以商品回购(以高价回购商品为名,承诺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购买)、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非法吸收资金的;

10.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1.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2.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13.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

2.编造虚假项目。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3.虚假宣传造势。采取聘请明星代言,或在发放传单上印制相关领导同志照片、领导讲话及重要文件内容,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的,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并投资。

4.利用亲情诱骗。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请广大市民朋友到正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资料、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主动与泰和县县政府金融办或泰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举报电话:县政府金融办 0796-8638685;县公安局经侦大队0796-5339966)。

泰和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2日

来源:手机江西台

编辑:刘星晨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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