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城东第二小学2021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县教体局秋季教学招生工作精神,现将吉水县城东第二小学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及“随迁子女”招生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二)县城中心城区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子女、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区域

(一)文峰东大道铁路以东区域(东昇花苑、吉福苑、七里村、窑里村、幸福村、月星村、金水湾、尚峰山水涧)

(二)“随迁子女”招生区域:县城中心城区(南门大桥以北)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就读工作

(一)“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

2021年秋季我校招收县城中心城区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子女、县城中心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就读。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界定

第一类: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指在吉水县城经商、办企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以前领有营业执照,有固定店面的个体工商户主子女和开办企业的企业主子女。

第二类:办有县城居住证的非本县居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第三类:在县城厂矿企业务工的本县乡镇户籍人员子女(务工人员进厂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四、招生工作程序

1.本人户籍在我校学区或父母在我校学区有房产证的小学一年级生预报名工作流程

(1)预报名时间:6月21日至6月28日。

(2)预报名地点:城东二小

(3)预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学生本人户口本、父母不动产证(或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发放入学通知书,秋季开学,学生携带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正式报名。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工作程序

为了进一步规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教体局成立“随迁子女”就读条件审核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城东二小)。

(1)企业、个体工商户主单位申报

园区管理会和工信局分别负责提供园区内和园区外(县城内)开工企业名单、联系电话(手机号码)交招收“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并负责将学校印发的“随迁子女”进城就读单位通知书送达到所辖各企业主。

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主按通知书要求到拟就读学校领取单位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6月7日—6月13日)一次性将本单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拟进城就读统计情况向拟就读学校申报(一式二份,企业、学校各保留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与拟就读学校签订如实申报诚信承诺书。

(2)预报名:

时间:6月14日至6月20日

地点:城东二小

所需材料:属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的,需提供“随迁子女”户口本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店面照片的打印件(名称必须清晰,并注明详细地址,供审核组现场核实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属在县城厂矿企业务工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厂矿企业证明和5个月以上的(时间截止2021年5月底)个人工资银行流水凭证(银行盖章)。

预报名程序:厂矿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厂矿企业派专人统一携带资料到指定地点预报名;个体工商户主的“随迁子女”由家长带资料到指定的地点预报名;办有居住证的非本县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携带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预报名。

(3)公示:6月25日至7月1日,教育局联合审核组对材料审核合格的“随迁子女”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有弄虚作假的,将纳入诚信黑名单。

(4)正式报名:通过审核、公示,符合在我校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学校秋季开学时间内到学校正式报名。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尚未预报名的学生,可在9月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进行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果符合应就读条件的学校学位已饱和,则由县教育体育局调剂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其它学校就读。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6月20日前)未报名登记者,一律不再接收。


编辑:董俊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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