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城管集中整治“双违”行为

7月27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城南和平新村181号违法建筑开展集中整治拆除行动。

据悉,该处违章建筑总面积约150平方米,属于时间节点后的违章建筑,执法大队多次到现场按法定程序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安排专业人员上门入户解释政策后,当事人依然我行我素,继续进行房屋建筑行为。

根据县关于“双违”拆除的文件精神,对城区 “双违”建筑实行零容忍,对不听劝阻和限期没有整改到位的“双违”建筑进行依法清理。当日下午的执法行动中,出动城管执法人员10名、执法车1辆。执法队员提前做好拆除前的外围警戒,清除现场安全隐患,在执法队员的不懈努力下,违法建筑被一一拆除。完成拆除违建面积约150平方米。

自“双违”整治行动以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遏制增量、减少存量、处置余量”的原则,全力拆除各类新增违法建筑,有效遏制辖区内新增“双违”行为。

编辑:董俊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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