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验收

12月11号至12号,我县召开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验收汇报暨反馈会。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刘伟,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干部、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辛晶等省、市验收团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忠桂,副县长、县语委办主任毛晓青,县政协副主席胡寿生出席会议。

汇报会上,验收团观看了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电视专题片,听取了我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刘伟指出,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依法抓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基本措施,是机关效能和行政文明的需要,也是城市文明的体现,我县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验收团要做到坚持原则、依法实施,全面考察、把握重点,严明纪律、求真务实。

反馈会上,验收团成员对我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验收总体意见反馈。他们一致认为,我县在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政府重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有力推进,注重实效,初步营造了有利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语言文字环境,为促进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和提高人民群众整体文化素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针对存在的不足,验收团指出,希望我县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把握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政策,加大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巩固并扩大迎检工作成果,同时,把语言规范化建设和本地人文资源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形势,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强的措施,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毛晓青指出,此次验收评估是对我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又一次把脉问诊和全面体检,各部门单位要以此次验收为新的起点,正视不足,立行整改,努力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突破;要以各位专家的评估指导为出发点,以整改促提升,推动我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取得新的成绩;要统筹推进,合力共为,全力营造语言文字工作的新环境,焕发我县语言文字事业的新气象;要持之以恒,规范建设,动员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和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奋力开创我县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

(供稿:周玉峰)

(作者:周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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